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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DOCTOR
使用規約

第1章・使用條款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條款」)由 Jaws Corporation Co., Ltd.(以下簡稱「公司」)向用戶(以下簡稱「用戶」)提供統稱為「公司」和「用戶」)。以OHDr . 名義提供的服務(如有變更,包括變更後的服務)。


第1條(適用)

  1. 1.本條款適用於本協議雙方之間與使用本服務相關的所有合約關係。
  2. 2.除本條款外、公司還可規定有關使用本服務的各種規則和條例(以下簡稱 「個別條例」)。無論這些個別條款的名稱如何、它們都應為構成這些條款的一部分。
  3. 3.在這些條款中、我們將定義屬於本服務一部分的每項服務的合約條款和條件。

第2條(術語定義)

術語 術語的含義
使用合同 公司與用戶之間根據這些條款來接受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務的協議
合作醫療機構 為使用本服務的用戶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和診所及調製處方的藥局
診療 以根據合作醫療機構與用戶之間的診療合同來透過本服務進行診療、診斷等其和其他醫療行為
醫療諮詢 包括在本公司註冊為醫療諮詢提供者的醫生(以下簡稱【合作醫生等】)在內的醫務人員將在用戶事先在本網站預約的時段內提供LINE等服務)提供在線醫療、在線診療建議、遠距健康醫療諮詢(在線上醫療指南中定義)或透過SNS進行線上用藥指導
用戶 欲利用本服務的用戶
醫療費等 醫療費包括健康保險自付額(依健康保險法第74條第1項規定、同下)、預約費、診療費、診斷書費以及其他與醫療有關發生的各項費用
OHDr.服務 以 「OHDr.醫療綜合支援服務 」為名,與本服務分開提供的線上診療和醫療諮詢服務
在線醫療指南 厚生勞動省發布的《線上醫療適當實施指南》(2023 年 3 月部分修訂版)

第3條(條款變更)

  1. 1.本公司可變更本條款、立約者應遵守變更後的條款。
  2. 2.当若本公司對前項進行任何更改、本公司將在本公司網站上通知條款已更改、更改後的條款內容及其生效日期。
  3. 3.第1款的變更自前款通知之日起生效。

第4條(本服務的內容)

  1. 1. 本服務是我公司以多種語言在線向從海外入境並停留在日本的用戶提供的服務、具體詳情如下。
  2. (1)醫療諮詢
  3. (2)與OHDr.服務合作相關的服務(包括提供與OHDr.服務相關的資訊等)
  4. (3)與所屬醫療機構的合作(包括所屬醫療機構的介紹、資訊分享、代理預約等)
  5. (4)由有醫療知識人員在線上提供口譯服務。
  6. (5)支援用戶在日本期間支付的醫療費等的保險退款手續
  7. (6)協助開立醫療證明書
  8. 2.本公司僅在本公司網站上指定的國家或地區提供本服務。
  9. 3. 本公司應與本條款分開提出使用本服務的條款與條件、例如操作條件、該等條款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第5條(使用合約的申請和訂立)

  1. 1.如果您希望使用本服務、則必須同意本條款和條件、並在進入日本之前、根據提供服務的期限、按照規定提交對本服務的請求。您應選擇方案(以下簡稱「申請方案」)並申請使用合同、如果公司接受申請、則使用合約成立。使用合約成立後、本公司將向使用者通知使用合約的內容等資訊。 此外、申請人保證在申請使用合約時向本公司申報的所有事項(以下簡稱「申報事項」)均真實、準確。
  2. 2. 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可以不受理前款規定的申請。
  3. (1)未依本公司規定的程序申請使用合同時
  4. (2)申報事項全部或部分存在虛假、錯誤或遺漏的
  5. (3)在有違反本條款或使用協議時、或公司判斷有違反風險的情況
  6. (4)如果您過去曾違反本條款與條件、或我們認定您與此類人員有關聯
  7. (5)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使用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8. 3. 無論實際在日本停留的時間如何、用戶僅可在申請計劃中規定的服務使用期間(以下簡稱「使用期間」)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方法使用本服務。)您可以在不違反使用協議的範圍內使用本服務。
  9. 4. 若報告事項有任何變更、用戶應立即依照公司另行規定的程序報告變更。

第6條(提供本服務的條件與方式)

  1. 本公司按照我公司另行確定的條件和方式以及與用戶簽訂的使用合約的內容向用戶提供此項服務。

第7條(禁止轉讓等)

  1. 1. 立約用戶等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轉讓、出借、轉移、繼承、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設立擔保權益,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用戶合約或本條款和條件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地位或權利和義務。
  2. 2. 若公司將本服務相關業務轉讓給其他公司時、本公司可將使用者協議規定的地位或權利義務或本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相關業務轉讓的受讓人、用戶在本款中事先同意相關業務的轉讓。

第8條(權利歸屬)

版權、專利權、商標權、設計、專有技術等智慧財產權以及與本服務以及與本服務相關的資料相關的所有其他權利(以下統稱為「智慧財產權」)等。) 均屬於本公司。

第9條(使用費)

1、用戶有義務依本條及下條的條件繳納依本申請計畫各類別所確定的本服務使用費(以下簡稱「使用費」)。

2. 該使用費將在用戶與公司簽訂使用合約時收取。 本公司將在使用合約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天內通知您結算使用費所需的資訊。 用戶應在通知之日起3天內依照下一條規定的支付方式向本公司支付使用費。

3. 依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使用合同時、或公司因重大過失或故意而未依義務目的提供服務時、應扣除用戶已繳納的使用費。除以下情況外、任何理由均不予退款。

第10條(本使用費的支付方法)

1. 該使用費應透過信用卡支付。

2. 前款規定的費用及費用由用戶負擔。

第11條(醫療費等)

  1. 1. 對於附屬醫療機構向用戶收取的與醫療費用相關的醫療費等、應使用用戶事先按照公司規定的方式在公司註冊的信用卡、直至該費用的次日為止。採用卡支付方式、按照所屬醫療機構與本公司確定的支付方式向所屬醫療機構支付。 但是、與公司提供的服務相關的費用不屬於醫療費等、應依第9條(使用費)第1項的規定向公司支付。
  2. 2.本公司可在本服務中向用戶顯示合作醫療機構規定的醫療費等的估算金額(在合作醫療機構提供保險治療的情況下、部分支付的估算金額)。用戶應事先同意、在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顯示的估算金額和使用者實際支付的金額可能會有所不同。
  3. 3.本服務不保證用戶可獲得保險診療。如果用戶無法使用旅遊保險或健康保險等、則可能將需合作醫療機構全​​額支付醫療費等包、括部分支付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12條(延誤損害賠償)

  1. 若用戶逾期向本公司支付使用費和其他義務(以下簡稱「使用費等」)、除應繳納的費用外、還應向用戶收取年費的 14.6%(1 年)滯納金。逾期費用將按365 天的比例支付。

第13條(禁止事項)

立約者等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1) 侵犯其他用戶、合作醫療機構、其職員或工作人人級其他的第三方以下簡稱「本公司等」)的智慧財產權等的行為、或任何可能侵權的行為

(2) 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所擁有的財產或隱私等的行為

(3) 使用辱罵性言詞等誹謗或誹謗公司等的行為、或可能有造成此風險的行為

(4) 損害本公司名譽或信譽等的行為、或慫恿該行為的行為、或有該行為風險的行為

(5)引起或可能引起對本公司反感的行為

(6)以民族、種族、信仰、性別、社會地位或家庭出身為由對公司、進行歧視或任何其他導致或可能導致歧視的行為

(7) 以任何跟蹤等騷擾或可能騷擾本公司的行為

(8) 對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經濟或心理損失的行為

(9) 違反法律法規、本公司所屬行業協會的內部規定、本條款和條件、用戶協議或公序良俗的行為、或向其他用戶或第三方提供或可能提供違反上述規定的資訊的行為

(10) 出現暴力、招攬非法活動或可能導致此類行為

(11) 犯罪行為、導致犯罪行為的行為或有發生犯罪行為風險的行為。 配合或參與維護的反社會勢力等(指組織犯罪集團、組織犯罪集團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及其他類似人員、下同)等反社會勢力等的、運作或管理的行為。任何與反社會勢力等互動或參與的行為

(12) 向本公司提供與事實不符或可能不符的信息

(13) 針對本公司等的競選活動或類似行為、猥褻行為、宗教行為

(14) 冒充他人、未經授權使用其電子郵件地址、社群網路帳號或密碼

(15) 冒充他人並使用此服務之行為(對別人假冒自稱是公司等組織的代表或代理人、或並無代表權、代理權等假冒後並進行跟其他人、組織等進行合作等)、許他人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16) 未經授權使用帳號、登入或違反防止非法存取法之行為

(17) 屬於本公司的廣告、銷售、招攬、廣告等行為或可能有此類風險的行為

(18) 針對本公司建立或招攬直銷式推銷行為(老鼠會)

(19) 違反《藥品、醫療器材和其他藥品的品質、療效和安全法》、對本公司或他人提出保健食品或保健器具療效要求的行為

(20) 傳播特定個人姓名、本公司設施名稱等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的行為

(21) 妨礙本服務運作、維護的行為

(22) 對本服務的網路或系統造成過大負擔的行為

(23) 未經授權存取本服務網路的行為

(24)其他當屬於商業行為的行為

(25)其他違反或可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6)公司認為不適當的其他行為

第14條(損害賠償)

1.當立約者等在使用本服務時、由於立約者等的原因、導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運營的任何服務受到損害時、立約者應向本公司賠償損失。

2. 立約者等因使用本服務給其他用戶、合作醫療機關或其他第三方(下方簡稱「第三方」)造成損害、或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時將立約者須馬上告知本公司、並需自行負責和解決費用後跟本公司報告其結果。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如果本公司被其他立約者或第三方尋求責任歸屬時、立約者應自費解決爭議、且不需對本公司追取承擔任何責任。

3. 若使用者導致第三方使用本服務而對公司等造成損害、則該行為將被視為使用者的行為、並適用本條的各項規定。

第15條(保證・責任限制)

  1. 1、立約者應根據條款和條件使用服務、並自行決定和承擔責任。此外、使用者應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為使用本服務準備必要的環境、包括硬體、軟體、網路連線和安全性(以下簡稱 「使用環境」)。
  2. 2.由於超出我們預期的不可抗力、例如提供本服務的設備故障、故障、停電、通訊線路異常、系統故障等、用戶資訊可能會遺失、遺失、延遲等。 除我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如因該種情況的發生而導致用戶資訊遺失、遺失、延誤等、本公司對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害不承擔責任。
  3. 3. 對於因用戶違反第13條(禁止事項)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4. 4、合作醫療機構或其醫護人員對合作醫療機構的醫療、開立處方、遞送處方和藥品以及任何其他行為承擔全部責任、我們對其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5. 本服務是在使用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各種保險制度的注意事項、線上醫療指南及其他行政指南(以下簡稱 「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提供的。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請務必確認合作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或該醫療行為是否可被認定為保險醫療行為、然後再使用本服務。
  6. 6、如遇緊急情況、使用者不應使用本服務、而應採取必要措施、如盡快自行呼叫緊急交通工具。
  7. 7.對於因用戶未申請緊急運輸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8. 8. 本公司不保證會毫不拖延地接受用戶因任何理由提出的任何詢問。
  9. 9. 若因非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用戶造成損害、本公司僅對正常情況下發生的損害負責賠償、對任何後果性損害或附帶損害不承擔責任。無論是否可以預見、對於因人身傷害、利潤損失或其他特殊情況造成的損失、我們不負賠償責任。 另外、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對用戶賠償的損失金額將限於[1萬日圓]。
  10. 10. 公司對以下事項不提供任何保證。即使使用者直接或間接從本公司獲得有關本服務的信息、本公司也不會向使用者提供本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保證。
  11. (1) 不會因使用本服務而導致使用環境出現問題或故障。
  12. (2) 服務的準確性、完整性、持久性、目的適用性和實用性
  13. (3) 符合用戶適用的法律法規、產業組織內部規定等。
  14. 11. 提供使用者醫療的是合作醫療機構、提供醫療諮詢的是註冊醫生等。用戶透過使用本服務接受合作醫療機構或註冊醫生等提供的診療或醫療諮詢(以下簡稱 「醫療等」)、責任由用戶自行負責。與上述醫療等相關的諮詢、投訴、索賠、爭議等、由用戶與合作醫療機構或註冊醫生等自行解決。

第16條(本服務的中止)

  1. 1.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可以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暫停所有服務的使用。 在這種情況下、用戶將根本無法使用該服務。 如果公司確定用戶已經解決了暫停的原因、用戶可以恢復使用服務。
  2. (1) 用戶有違反本條款或使用合約的行為、或本公司認為不當的行為
  3. (2) 用戶未向本公司支付本服務或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的使用費等時
  4. (3) 本公司因任何原因暫停或終止使用本服務時
  5. (4) 當發現使用者有第 5 條(使用合約的申請和簽訂)第 2 款所列的任何原因時
  6. (5) 當用戶停止付款或無力償債,或提出啟動破產程序、民事再生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請求
  7. (6) 用戶簽發或承兌的匯票或支票被拒付時
  8. (7) 對用戶提出扣押、暫時扣押、暫時處分、強制執行、拍賣的請求時
  9. (8) 當用戶拖欠稅款和公共費用並被扣押時
  10. (9) 用戶被停止營業時
  11. (10) 除前項規定外,本公司認定用戶的信用狀況有重大變動時
  12. (11) 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使用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13. 2. 若依前款規定取消本服務、使用者自然會失去當時欠本公司的所有使用費等的期限利益、並應立即全額支付。

第17條(本服務的變更)

  1. 1. 本公司可能因業務原因、系統超負荷、系統故障、維護、法律的製定、修改或廢止、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停電、通訊故障、未經授權的存取或其他原因而自行決定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可能會更改或新增全部或部分服務、恕不另行通知用戶。 本公司不對用戶承擔此類變更或添加的任何責任。
  2. 2. 本公司保留因業務原因、系統超載、系統故障、維護、法律的製定、修改或廢止、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停電、通訊故障、未經授權的訪問或其他原因對用戶作出回應的權利. 可以提前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本服務。 本公司不因該等終止而對用戶承擔任何責任。
  3. 3. 本公司可依需求將本服務的履行外包給第三方。

第18條(使用限制)

  1.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事先通知用戶、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但如遇緊急情況、則無須通知。
  2. (1) 公司需要定期或緊急對公司營運的服務的伺服器等設備以及提供服務所需的其他系統進行維護檢查和更新時
  3. (2) 當發生火災、停電、天災、勞資糾紛、戰爭、恐怖活動、暴動、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乾涉等其他緊急情況時,或因可能發生上述事件、公司認為難以提供服務時
  4. (3)無法提供所屬醫療機構服務時
  5. (4) 如果公司因服務的操作或技術原因而確定有必要或適當的暫停服務
  6. 2. 本公司依前款規定暫停服務時、對於因暫停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對使用者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19條(立約者用戶的解約)

  1. 1. 只有在簽約人在使用期限開始前違約或由於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簽約人才可根據公司另行規定的程序解除簽約。
  2. 2. 前款規定的註銷自 「公司 」收到 「使用者 」的註銷申請之日起生效,並依照 「公司 」的規定辦理註銷手續。

第20條(中止本服務)

  1. 1. 在公司對用戶採取第16條(停止服務)第1項所述措施的情況下、儘管公司要求用戶對同項各項的原因進行糾正、但如果自上述 要求之日起14天內仍未解決上述原因、則公司可解除使用合約。
  2. 2. 如果用戶違反第13條(禁止事項)中的任何一項、公司可以立即取消使用合同、恕不另行通知。
  3. 3. 如果根據前兩款規定解除使用合同、則用戶自然會失去該期限內的利益、即當時所欠公司的使用費等、用戶應立即支付全額費用。

第21條(使用合約終止後的措施)

  1. 1. 本協議雙方的使用合約終止後、使用者的醫療記錄、面談記錄及其他與醫療相關的記錄(包括病歷)。 以下簡稱 「記錄等」)。 本協議雙方的使用合約終止後、使用者的病歷、面談記錄及其他與醫療相關的記錄(包括病歷等)可由合作醫療機構根據《醫師法》、《醫療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予以保管。 因此,從與合作醫療機構的資料連結角度出發、本公司將在與使用者的使用合約終止後保存使用者過去的記錄等5年。 與記錄等相關的資料也將在與使用者的使用合約終止後、根據記錄等由本公司保存五年。
  2. 2. 用戶可以在使用合約結束五年後要求本公司刪除前款規定的資料。

第22條(個人資料的處理)

  1. 1. 本公司在本條中規定了透過本服務取得的個人資訊的處理方式。
  2. 2、我公司可能會存取以下有關用戶的資訊。
  3. (1) 有關用戶的資訊(姓名、地址、郵編、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與駕照、居民身分證、保險證、護照、號碼卡等官方身分證明文件有關的資訊)。
  4. (2) 用戶的醫療資訊(體溫、血壓、血糖等重要數據、既往病史、正在服用的藥物、手術史、過敏史、飲酒等生活習慣、是否懷孕等)使用醫療機構名稱、科室)、就診日期、保險卡資訊、問卷回覆資訊、利用的配藥藥局名稱、處方圖像(包括藥品名稱、配藥日期、劑型、劑量、用法)、用藥資訊、問卷反應資訊、醫學筆記本資訊等)
  5. (3)支付資訊(金融機構帳戶資訊、支付資訊及其方式等)
  6. (4) 其他資訊(用戶直接在本公司設立的輸入表格中輸入的資訊、用戶向本公司詢問、溝通的資訊等)
  7. 3. 本公司將在必要的範圍內將獲取的個人資訊用於以下目的。
  8. (1) 為提供用戶本服務
  9. (2) 用於計費和支付使用費
  10. (3) 確認使用者身份
  11. (4) 回覆用戶的詢問
  12. (5) 提供本服務的就診後支援服務。
  13. (6) 提供有關本服務的資訊(發送電話、電子郵件、郵寄目錄和傳單)
  14. (7) 用於問卷調查/分析和行銷研究/分析
  15. (8) 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顯示廣告。
  16. (9) 改善本服務
  17. (10) 防止未經授權使用本服務
  18. (11) 用於用戶信用判斷及追收債務
  19. (12)進行與用戶交易相關的事務
  20. (13) 與用戶進行必要的聯繫
  21. (14) 檢查用戶的預約、諮詢和用藥說明的完成情況、並在必要時與用戶聯繫。
  22. (15) 為了確保本公司所屬醫療機構正確使用本服務(包括服務使用費的計算、僅限於必要範圍內的醫療內容的確認、用藥指導等)
  23. (16) 伴隨上述使用目的的使用
  24. (17) 用於本條款規定的其他目的
  25. 4. 用戶事先同意本公司將透過本服務取得用戶的重要資料和其他敏感個人資訊。
  26. 5. 根據用戶的委託、公司可能會向所屬醫療機構提供用戶姓名等使用者資訊和生命資料等個人資訊。 使用本服務時、用戶事先同意提供此等個人資訊。

第23條(保密維護)

  1. 對於本公司向用戶披露的與本服務有關的信息、用戶不得出於披露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向用戶披露該信息、除非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該信息不會被任何人使用、也不會透露給其他用戶或第三方。

第24條(聯繫)

  1. 1. 本公司將透過發送書面文件、發送電子郵件、在服務或公司網站上發布或本公司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方式與用戶聯繫。 如果此類通訊是透過發送電子郵件或在本服務或我們的網站上發布的方式進行的、則在發送或發佈時將被視為已到達用戶。
  2. 2. 用戶與本公司的聯繫應透過本公司的LINE官方帳號及其他SNS帳號進行。 本公司不會透過上述SNS帳號以外的方式回覆諮詢。
  3.  
  4. 第 25 條(可分割性)

  5. 如果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某些部分被法律或法院認定為非法、無效或失效,則這些條款和條件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6.  
  7. 第26條(管轄法)

  8. 管轄本條款和條件、使用者協議和服務的法律應為日本法律。
  9.  
  10. 第 27 條 (專屬管轄權)

  11. 與本條款、用戶協議和服務有關的所有爭議應由具有專屬一審管轄權的東京地方法院解決。
  12.  

以上


2024年3月28日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