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條款」),是指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 「條款」)適用於 ,OHDr. Joes Corporation (以下簡稱 「公司」。)在本網站提供的 「OHDr.醫療綜合支持服務」(以下簡稱 「服務」)。 本文件規定了 OHDr. 的使用條款。 所有註冊會員(以下簡稱 「用戶」)都需根據這些條款來使用此服務
術語 | 術語的含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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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服務 | 用於與提供面對面醫療的醫療機構合作,並提供在線診療・醫療諮詢的服務(OHDr.MedicalSupport Service) |
使用合同 | 公司與用戶之間根據這些條款來接受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務的協議 |
合作醫療機構 | 為使用本服務的用戶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和診所 |
用戶 | 包括註冊服務、同意條款、並透過該服務在合作的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者,接受醫療和附屬的醫療諮詢服務者,公司和合作夥伴員工接受醫療支持的企業會員,並包含這些公司會員的個人會員 |
診療 | 以根據合作醫療機構與用戶之間的診療合同來透過本服務進行診療、診斷等其和其他醫療行為 |
支付代理服務 | 隸屬於DG金融科技公司和Score公司的支付代理服務,用戶用於支付本服務的使用費用,DG Financial Technology Co.,Ltd. |
醫療諮詢 | 醫生於用戶事先在網站上預約的時間,提供醫療諮詢的服務 |
使用許可合同 | 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締結的服務許可合同,由本公司定義 |
企業版OHDr. | 根據Joes Corporation 公司的訂閱提供,由Joes Corporation 提供和授權的醫療內容,包括任何可下載的相關文件 |
立約者 | 指與本公司簽訂該服務合同的個人或企業 |
企業相關者 | 立約者為企業、或隸屬於該企業的人員 |
欲使用用戶 | 希望使用本服務的人 |
醫療費 | 「醫療費」為(醫療費,預約費,檢查費用,診斷證明書手續費等,包括健康保險的自付費用以及醫療治療中產生的其他費用 |
其他病歷 | 包括電磁記錄 |
OHDr.在日旅遊支援服務 | 非會員以旅行為目的在日本臨時逗留期間,也可以接受線上看診和醫療諮詢的服務。 |
本公司應按照本公司單獨規定的條款和方法,並根據立約者的利用合同內容,向用戶提供醫療綜合支持。
立約者等不得將本條款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轉讓、出借、設定質押等擔保物權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任何行為。
版權、專利、商標、設計、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服務和與服務有關的材料的所有其他權利均屬於本公司。
如果立約者和用戶在到期日之後沒有向本公司支付使用費用,立約者和用戶除了要支付需清償的金額之外,還要為未支付的金額支付年率為14.6%(以一年365天為單位按日計算)的滯納金。
立約者等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以上
於2021年1月26日製作
2022年7月1日修訂
本條款中使用的術語的重要性應如下所示。
這些條款適用於本合同中的公司和會員。透過註冊成為會員,會員被視為已同意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如果註冊事項發生了變化,則會員應立即執行更改註冊的程序。
本服務的使用費是基於服務網站價格列表中列出的費用,以及在每月費用和服務上使用服務時產生的服務費。但是,提供的費用可能會因事先通知和個別合同而產生變動。
會員無法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將發佈在本公司網站上的投稿文,複製,打印或下載,並使用或修改已發布或下載的帖子。本公司無法百分百保證投稿文的適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投稿文的版權屬於相關投稿文的著作權者–本公司,但如果事先得到本公司的許可,本公司應被授權以任何其他方式複製、改編和使用這些投稿文。此外,作為相關提交材料的版權持有人的投稿成員不得對公司和任何已被公司正式授予或繼承權利的第三方行使其在相關提交材料中的作者人格權利。此外,對於因業務原因、系統超載、系統故障、維修、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或廢除、自然災害、停電、通信故障、未經授權的訪問或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提交投稿文的損壞或丟失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會員不得在以下服務中執行以下行為。
如果公司認識到已經或有可能違反這一點時,便可以採取強行退出相關會員等措施,並且不對相關會員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負責。
本公司可因業務原因、系統超載、系統故障、維修、法律的制定、修改或廢除、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停電、通訊故障、未經授權的訪問或其他原因,隨時改變、暫停或終止服務,而無須事先通知。本公司對會員因上述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或因這些原因造成的上述服務的改變、中斷或終止,不承擔任何責任。
會員不得將本公司向會員披露的與服務有關的信息,註明保密處理,用於披露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也不得向會員、其他會員或第三方披露,除非事先得到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公司應根據公司規定的“隱私政策”正確處理個人信息。
這些條款構成了合同各方之間的完全協議,優先考慮與本條款有關的當事方之間的先前協議,表達和同意,無論口頭或書面如何。
當這些條款的任何部分規定被法律或法院宣佈為非法、無效或失效,這些條款的其他規定應繼續有效。
這些條款的管轄法是以日本法律。
當會員與公司之間發生與服務有關的糾紛,東京地方法院將是具有專屬管轄權的一審法院。
以上
2022年7月1日制定
本文件旨在補充說明本文件之原始日文版本,若本文件翻譯與原始版本之內容・解釋有任何差異,概以原始版本之內容為準。
本使用授權條款(下稱「本條款」)旨在規定SOMPO Light Vortex株式會社(下稱「SOMPO」)於日本國內提供之本解決方案(定義於第1條)相關事宜,以及SOMPO與終端使用者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終端使用者於使用本解決方案時,應同意本條款之內容後方得使用。若您不同意本條款,恕無法使用本解決方案,敬請見諒。此外,為提供本解決方案而另行規定之指導方針、規則、注意事項等所有標示,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於本條款中,下列各款所列用語之意義,依各該款之規定。
用語 | 用語の意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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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決方案 | 係指SOMPO與以色列法人Tyto care Ltd(下稱「Tyto」)締結契約後,於日本國內提供之遠距診療裝置、應用程式、軟體、相關平台服務及其他解決方案服務等之日文版本。 |
使用 | 係指執行・操作本解決方案(包含將本解決方案安裝於指定裝置,使其處於可執行狀態),以及為執行・操作本解決方案而參閱與本解決方案相關之規格書、說明書、程序書、規則、手冊及所有相關資料。 |
指定裝置 | 係指作為本解決方案一部分提供,用以檢查耳朵、喉嚨、肺部、心跳等特定健康指標之本解決方案專用裝置(包含所有硬體及韌體元件)。 |
資料 | 係指透過使用本解決方案所收集之,由個人醫療或健康指標、診斷、圖像、影片、圖表、聲音、信號、文字等資訊構成之所有資料。 |
第三方元件 | 無論硬體、軟體,係指由第三方製造或授權,並與本解決方案整合之所有裝置、產品之總稱。 |
終端使用者 | 係指經八丈島維景酒店股份有限公司(Hachijo View Hotel Co., Ltd.)許可使用本解決方案之使用者。 |
終端使用者應於理解並同意下列各款事項後,使用本解決方案。
(1).本解決方案為包含網際網路連線服務之線上服務,係由未保證服務提供品質之盡力服務型(best-effort)環境組合而成。
(2).SOMPO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以維持本解決方案之品質,並做出商業上合理之努力。但,因前款之性質,隨著時間經過、環境變化等,本解決方案之品質可能產生重大變化或暫時無法使用之情形。
(3).因網路本身之高度複雜性,SOMPO不以網際網路及電腦相關技術水準、通訊線路等基礎設施相關技術水準及目前之一般技術水準,保證本解決方案完全無瑕疵。
(4).SOMPO就本服務,於判斷為維護、營運、改善、開發、技術或法令上理由所必要時,得對終端使用者之資料進行監視、分析及調查等必要行為。
1.終端使用者應對本解決方案之使用及伴隨使用所為之一切行為(包含視為終端使用者所為之第三方使用等)及其結果負一切責任。此外,終端使用者之資料亦由終端使用者自行負責傳送或儲存於服務提供設備,SOMPO對其內容等不作任何保證,亦不負任何責任。
2.終端使用者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於使用本解決方案時對第三方造成損害,或遭第三方提出客訴等請求時,應自行負責並自費處理、解決。終端使用者於使用本解決方案時,自第三方遭受損害,或對第三方提出客訴等請求時亦同。
3.終端使用者因使用本解決方案而對SOMPO或Tyto造成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4.終端使用者應自行負責並自費,滿足並維持SOMPO所提示使用本解決方案之環境條件。
5.終端使用者因未履行使用契約上之義務而受有損害時,SOMPO不負任何責任。
6.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SOMPO或Tyto對本解決方案,除非另有明確規定,不作任何保證,並否認所有關於本解決方案之明示或默示保證(包含但不限於對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商品性之所有保證),無論其為口頭或書面。
7.本解決方案並非為生命維持活動、重要醫療或本解決方案故障可能導致死亡等之後果之使用目的而設計或認證,終端使用者不得為該等目的使用。終端使用者僅限於日本國內使用,於不違反本條款之範圍內,得依SOMPO規定之方法使用本解決方案。除指定裝置外,為接受本解決方案之提供所需之電腦、軟體及其他設備、通訊環境等之準備及維持,應由終端使用者自行負擔費用與責任,SOMPO不負任何責任。
8.因下列各款所揭示之任一事由致終端使用者發生損害時,無論其為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或其他法律上之請求原因,SOMPO概不負賠償責任。
(1) 地震、颱風、洪水、火災、火山爆發等天災地變、暴動、內亂、法律之制定・修廢、公權力之命令・處分、罷工及其他勞資爭議行為、運輸機關之事故、停電及其他不可抗力。
(2) 前提環境條件之一部或全部不完備、無法使用或性能不良等與前提環境條件相關之事項。
(3) 服務提供設備或網際網路連線服務之反應性能、品質變化(無論改善或劣化、變化程度及變化緩急),或暫時無法使用。
(4) 即使Tyto或SOMPO已於服務提供設備導入可靠之安全軟體,並對該軟體套用所提供之定義檔等,採取一般認為合理之對策,仍無法防禦之電腦病毒等惡意軟體感染。
(5) 除前款外,即使SOMPO已採取一般認為合理之安全對策,仍無法防禦之對服務提供設備之網路攻擊。
(6) 終端使用者未遵守SOMPO所規定之本服務使用程序等。
(7) 服務提供設備中,非由Tyto或SOMPO製造之軟體(作業系統、中介軟體、資料庫)發生SOMPO雖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亦無法預期之故障。
(8) 電信業者提供之電信線路及電信服務之障礙。
(9) 依刑事訴訟法第218條、為犯罪偵查之通訊監察法規定所為之強制處分及其他依法令或法院命令等所為之強制處分。
(10) 本條款中規定SOMPO不負責任之事項。
(11) 其他不可歸責於SOMPO之故意或重大過失之事項。
終端使用者僅得於本條款所定之範圍內,利用或使用本解決方案。
SOMPO授權終端使用者於日本國內使用本解決方案。
終端使用者同意,與本解決方案相關之所有權利(包含但不限於所有權、智慧財產權(包含著作權法第27條及第28條之權利,以下同)、人格權等)均歸屬於SOMPO或Tyto,除使用契約所授權之內容外,任何權利均不移轉或授權予終端使用者。
終端使用者應依據SOMPO另行提示之條件,向SOMPO提供自本解決方案取得之資料(下稱「對象資料」)。 對象資料若包含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定之個人資料或該法之匿名處理資訊(下稱「個人資料等」),SOMPO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相關指導方針及另行制定之隱私權政策,處理個人資料等。
終端使用者就本解決方案之全部或一部,不得為下列各項行為。
(1).為使用契約所授權目的以外之目的而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複製或修改・改作、創作衍生著作)。
(2).超出達成使用契約所授權目的所需之限度而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複製或修改・改作、創作衍生著作)。
(3).存取、授權、再授權、出借、販售本解決方案所包含或顯示之其他內容。
(4).刪除、變更或使本解決方案上或其中之著作權、商標或其他所有權聲明變得不明。
(5).以逆向工程、反編譯、反組譯或其他手段進行解析・分析,以探知其結構,或試圖取得其原始碼。
(6).安裝於網路伺服器。
(7).組入指定裝置以外之設備・終端、裝置等。
(8).生成再利用模型(將輸入資料輸入至已訓練模型,獲得輸出結果,並將該輸入資料與輸出結果作為新訓練資料集,輸入至該已訓練模型所生成之新訓練模型)。
(9).將本解決方案用於與本解決方案競爭之產品・服務之開發等。
(10).使第三方為前述各款之行為。
(11).其他超出使用契約明示授權之範圍而利用或使用本解決方案。
終端使用者承諾,本解決方案中使用第三方元件。此外,第三方元件係以「現況」提供,不附帶任何保證,SOMPO及Tyto就第三方元件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包含但不限於商品性、對特定目的之適用性、無侵權之保證)。
終端使用者承認,本解決方案受日本、美國及其他出口相關法規、適用法律之規範。終端使用者應遵守所有適用於依據使用契約使用本解決方案之國內法及國際法、法規、指導方針等,包含美國出口管理條例。
SOMPO就對終端使用者提供本解決方案所需之業務,得將其一部或全部再委託予第三方。此時,SOMPO應要求該再委託對象(下稱「再委託對象」),就該再委託業務之執行,負擔與本條款所定SOMPO義務同等之義務。
1.本解決方案之使用地點僅限於日本國內。
2.若因終端使用者於日本國外使用本解決方案而受有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3.若因終端使用者於日本國外使用本解決方案,致使SOMPO或與本解決方案相關之第三方受有損害,終端使用者應負賠償責任。
本條款構成SOMPO與終端使用者間關於本解決方案使用授權之完整合意。
本條款應以日本法為準據法,並據以解釋。
就本條款各條項之解釋產生疑義時,或就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雙方應透過協商尋求解決。
因本條款所生或與之相關之紛爭,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無論前項規定,因本條款所生或與之相關之紛爭若涉及Tyto,應透過新加坡仲裁解決。
以上